烏審旗查汗淖爾出現野生禽鳥死亡現象以後,鄂爾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積極開展了應對處置工作。同時,配合有關機構深入實地進行了詳細調查。情況如下:
  野生禽鳥死亡及診斷情況
  2014年7月17日,烏審旗林業局接到群眾報告:“奎子淖爾(位於伊旗紅慶河鎮與烏審旗烏審召鎮交界處)有大量禽鳥死亡”。市旗兩級立即組織林業、獸醫、環保等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發現湖邊有死亡禽鳥約100只左右,隨即進行初步診斷,並對死亡禽鳥進行了消毒掩埋,責成專人繼續進行監控。
  8月2日,市林業局邀請國家林業局專家到烏審旗禽鳥死亡現場進行調查取樣和初步診斷。8月9日,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野生動物疫病研究中心)出具了《關於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烏審召鎮查汗淖爾野生鳥類死亡初步診斷報告》。
  報告顯示:2014年7月17日至31日,大約有500只禽鳥死亡,涉及赤麻鴨、灰頭麥雞、鳳頭麥雞、小青腳鷸、遺鷗5種鳥類。檢驗結果為:未檢出禽流感病毒,未檢出新城疫病毒,綜合判定為禽多殺性巴氏桿菌。疫情分析為:依據臨床癥狀和病理變化,以及實驗室檢測結果綜合分析,確定引起此次野生鳥類死亡的原因為多殺性巴氏桿菌引起的急性感染。
  此後,在排查中發現,奎子淖爾(天然鹼湖,距查汗淖爾22公里)、烏審旗圖克鎮巴音淖爾(天然鹼湖,距查汗淖爾28公里)、烏審召鎮查汗淖爾3個不同地點陸續出現禽鳥死亡現象,共發現死亡禽鳥1000餘只。
  野生禽鳥死亡處置情況
  相關專業人員邊調查邊開展防治工作,依據相關技術規範,制定了防治方案,及時告知周邊農牧戶圈養家禽,並留置部分消毒藥品用於圈舍消毒,對死禽進行了消毒掩埋處理,責成專人繼續進行監控。
  加強環境監測。7月26日市環保局對查汗淖爾湖水水質進行了監測,並對周邊8戶農牧戶的壓水井水質、污水處理廠和化工企業的排出水水質進行監測和對比分析。
  監測結果顯示:周邊農牧戶的壓水井水質除鐵、錳、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4項指標超標外,其餘指標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鐵、錳超標主要為地質原因造成的本底超標,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超標是由於衛生原因造成的。污水處理廠出口水質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標準。化工企業排出水水質除懸浮物超標外,其餘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湖水水質監測結果為PH值9.6,全鹽量6240mg/L,電導率9075μS/cm,查汗淖爾湖為鹼湖,目前無國家標準可採用。
  監測結果出來後,工作組及時深入農牧戶將相關情況進行了詳細解釋說明。9月12日,市環保局又對國家環保部和自治區環保廳另設的12個監測點進行取樣監測,監測結果與7月26日監測結果相近,根據兩次監測結果,經相關專家反覆研究論證,認為烏審旗野生禽鳥死亡與查汗淖爾湖水水質沒有直接關係。
  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對全市範圍內環境風險企業隱患防控、重點行業和企業日常監管、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等內容進行專項督查整治。責成烏審旗黨委、政府研究制定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和工業發展等一攬子解決方案。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繼續密切關註重點區域及全市的禽鳥疫病防控情況,做好預防和處置工作。二是對集中排查出的問題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逐一進行整改落實,確保排查出的問題全部得到解決。三是強化責任追究,對環保問題實行“零容忍”,對違法排污企業進行嚴厲懲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四是強化源頭治理,嚴把項目建設環評關,嚴格執行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綜合整治全市工業園區和城鎮周邊環境。
  水質監測情況
  2014年7月26日,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局對查汗淖爾湖區周邊8戶牧民家的壓水井和5個廢水監測點位進行了抽樣監測。監測結果已在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門戶網站公佈。
  2014年9月12日,市環保局對國家環保部、自治區環保廳另設的12個監測點位進行了取樣監測。其中:
  7個廢水監測點位的監測因子包括流量、水溫、pH、色度、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酚、氰化物、硫化物、總磷、糞大腸菌群、石油類、動植物油、陰離子洗滌劑、砷、汞、鉛、鎘、總鉻、六價鉻、鐵、錳、鋁、鎳、銅、全鹽量、電導率,共28項。污水處理廠出口點位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標準,人工湖清潔水池點位氨氮超標0.19倍,蘇里格天然氣化工清潔廢水pH值9.2(標準6—9),博源污水處理廠應急池溢流水、清潔廢水排水溢流水、污水處理廠雨水排口3個點位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3個鹼湖監測點位的監測結果為,鹼湖西側點位:pH值9.5、全鹽量2990 mg/L、電導率5400μS/cm、氯化物1.29×103 mg/L;鹼湖東側點位:pH值9.4、全鹽量4056 mg/L、電導率6065μS/cm、氯化物1.33×103 mg/L;鹼湖北側點位:pH值9.4、全鹽量5432 mg/L、電導率7123μS/cm、氯化物1.16×103 mg/L。目前暫無國家標準可採用。
  蘇貝淖爾(天然鹼湖,距查汗淖爾8公里)東南和東北2個監測點位的監測結果為,東南點位:pH值10.2、全鹽量134748 mg/L、電導率44125μS/cm、氯化物1.21×104. mg/L;東北點位:pH值9.8、全鹽量682017 mg/L、電導率131450μS/cm、氯化物1.45×105 mg/L。目前暫無國家標準可採用。
(編輯: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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